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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城区公办全县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

仙居发布 2022-05-28

根据《中共仙居县委办公室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仙县委办发[2020]7号)精神,特制定2020年城区公办全县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


一、招生办法





(一)入学对象。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初中一年级为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学区范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具体见《仙居县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范围》,民办学校的学区范围为仙居县(台州市内非仙居籍的须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在本县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年以上且在流动人口居住管理登记)。

(三)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实行分批次录取。

第一批:户籍在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分三类录取。

第一类,学校招收本人户籍、监护人户籍和房产都在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类,学校在第一类招生后还有空余学额,则招收本人及监护人户籍都在学区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时间顺序,确定录取对象,取满为止。

第三类,学校在前二类招生后还有空余学额,则招收本人户籍在学区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登记时间顺序,确定录取对象,取满为止。

前三类招生后,符合前三类户籍条件但由于户籍所在学校学额招满而未被录取的儿童少年,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第二批:学校在第一批招生后还有空余学额,小学采取积分制入学办法,初中采取积分制和摇号相结合方法入学。积分达到72分及以上有报名资格。非仙居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参加积分入学,父母须取得《浙江省居住证》

小学从2020年开始全面实施积分制入学。初中从2022年全面实施积分制入学,2020年、2021年为初中积分制招生入学过渡期。过渡期间,积分制入学与摇号入学名额分别占空余学额的60%、40%, 2022年开始全部实行积分制。过渡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摇号:

1.积分达到72分及以上,非仙居籍的父母须取得《浙江省居住证》;

2.已在学区内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在公办学校第一批报名时,同时进行第一次报名,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如果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全部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入学对象,不再参加其他学校招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入学对象,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回到所在学区公办学校按原有批次参加录取或参加有空余学额的民办学校第二次报名,符合城区积分制入学条件的入学对象也可参加城区积分制入学报名。未被城区积分制入学录取的入学对象,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回到所在学区公办学校按原有批次参加录取或参加有空余学额的民办学校第二次报名。

(五)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需要统筹安置的,按相关文件执行。县级政策规定需要统筹安置的,按《仙居县专业人才企业高管等各类人员子女入学的办法》执行。


二、积分制计分办法





(一)积分对象

城区学区范围之外的适龄学龄儿童少年父母。

(二)积分方法

积分包括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合法房产、经商年限、务工年限、学历四项指标,积分总分为各项指标得分之和,总分不封顶。

1.房产。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学区范围内有合法住宅房产且所占份额50%以上的,得基本分72分,从取得合法房产证件之日开始计算,每增加一月加2分。有合法住宅房产但未取得房产证件的,只得基本分。

其他说明:(1)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区范围内有房产的,要求入学对象、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本户口本,并要求祖父母没有其他继承人,则可计算积分。

(2)多套房产的不累计计分。

2.经商年限。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学区范围内实际连续经商,同时取得营业执照满一周年的(截止到报名日),得基本分24分(不足一周年的不得分),每增加一月加2分。父母双方在不同地点,从事不同经营主体的,可累计计分。

3.务工年限。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学区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实际连续务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缴除外)满一年的(截止到报名日),得基本分24分(不足一年的不得分),每增加一月加2分。父母双方可累计计分。

4.学历。具备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按最高学历计分,全日制本科学历计24分,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和在职研究生学历计36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计48分。父母双方可累计计分。


三、报名时间





1.6月16日6:00至6月21日22:00公办第一批本学区、民办学校第一次报名。

2.7月5日至7月8日公办第二批城区小学积分制、初中积分制及摇号报名(第一批已取足,不再进行第二批报名,第一批未取足,则在7月3日向社会公布空余学额)。

3. 7月18日至7月19日民办学校第二次报名(第一次已取足,不再进行第二次报名)。

4.7月22日至7月23日公办学校补录。

5.未完成计划数的民办学校跨县域补招,等市教育局通知。



四、报名办法





小学一年级新生: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初中一年级新生: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少年)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在这二个年龄段的学生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学校线下报名。

网上报名可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https://ruxue.tzedu.net.cn)、浙里办APP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官网,具体网上报名办法见《仙居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上报名流程》

学校设立校内报名点,网上报名确实有困难的家长可到报名学校咨询或让学校帮忙网上报名。

报名时要准备的材料:

1.公办学校第一批(本学区):户口本、房产证明

2.公办学校第二批(城区积分制):户口本、房产证明(房产计分)、营业执照(经商计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务工计分)、毕业证书(学历计分),浙江省居住证(非仙居籍)

3.民办学校:户口本,浙江省居住证(非仙居籍)

网上报名时,将各批次所需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上。

线下报名时,带各批次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参加城区积分制入学网上报名的,小学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并可填其他二个学校志愿,初中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并选择是否参加所报学校的摇号。已在城区七所小学(仙居一小、安洲小学、实验小学、仙居四小、仙居六小、仙居七小、仙居八小)完成小学教育的入学对象但父母积分未达到72分的,也可参加公办初中第二批(城区积分制)中的摇号报名(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线下报名的,除带所需的材料外,还要填写《仙居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制招生入学申请登记表》。



五、资格审核





招生学校通过系统大数据比对,大数据不能比对的,到相关部门及实地对报名对象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对象的报名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公办学校第二批录取办法





公办小学:学校录取实行志愿优先,积分从高到低取满为止。

公办初中:积分从高到低先录取学校空余学额的60%,空余学额的40%通过摇号录取(空余学额不超过3人取消摇号)。

公办学校积分制入学录取时,如出现并列分,则积分计算到日。


七、公办初中摇号时间





7月17日



八、录取结果公示





学校要对积分、摇号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空出名额公办小学从高到低依次录满为止,公办初中不予补录。



九、招生咨询电话









2020年仙居县义务教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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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仙居教育

编辑:郑燕睆

审核:石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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